他的身体,僵硬得像一块石头。
那天晚上,他真的睡在了那间,只有一张小床和一张桌子的保姆房里。
而我,躺在主卧那张,能睡下四个人的大床上,一夜无眠。
我以为,我会睡得很安稳。
可我一闭上眼,脑子里,就全都是,我们以前,挤在那张一米五的小床上,相互依偎的画面。
第二天,我起得很早。
我把他从保姆房里叫了出来。
“去,给我做早餐。”我像个真正的资本家,对他发号施令。
他看了我一眼,什么都没说,转身进了厨房。
没过多久,他就端着一份三明治和一杯热牛奶,走了出来。
是我以前,最常给他做的早餐。
我看着那份,和我做的,几乎一模一样的早餐,心里,五味杂陈。
我拿起三明治,咬了一口。
味道,也一模一样。
“秦筝。”他站在餐桌旁,突然开口,“我们……一定要这样吗?”
“不然呢?你还想怎样?”
“我知道,我伤害了你。”他的声音,很低,带着一丝恳求,“你折磨我,羞辱我,都可以。但是,你能不能……别再用我们过去的事,来折磨你自己?”
折磨我自己?
是啊。
我做的这一切,到底,是在折磨他,还是在折磨我自己?
我看着他憔悴的脸,心里,突然升起一股,无名的火。
我把手里的三明治,狠狠地,摔在了地上。
“谁给你的资格,来教训我?”我站起来,指着他的鼻子,“沈司-白,你给我搞清楚你现在的身份!你不是我的前男友!你是我花钱买来的,一条狗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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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的话,像一记响亮的耳光,狠狠地扇在了沈司白的脸上。
他的脸色,瞬间,由白转青,又由青转白。
他看着我,眼神里,有受伤,有愤怒,但更多的,是一种,被彻底击碎了自尊的,死寂。
“是。秦董。”他弯下腰,默默地,把地上的三明治,一片一片地捡了起来,扔进了垃圾桶。“我知道了。”
从那天起,他真的,把自己,当成了一条“狗”。
我让他做什么,他就做什么。
让我开车,他绝不说累。让我陪着应酬,他能把那些想灌我酒的客户,全都挡下,自己喝到胃出血。
我甚至,让他半夜三点,去给我买城西那家,早就关门了的甜品店的蛋糕。
他也去了。
开着我的玛莎拉蒂,在甜品店门口,坐了一夜。第二天早上,买了第一炉刚出炉的蛋糕,回来交差。
他越是这样逆来顺受,我心里的那股火,就烧得越旺。
这不是我想要的。
我想要的,是看到他痛苦,看到他挣扎,看到他,为了他那可笑的自尊,跟我反抗。
而不是像现在这样,像一潭死水,任我搓圆捏扁。
公司里,关于我和他的流言,也传得沸沸扬扬。
所有人都知道,新来的美女董事长,包养了公司里那个,最帅的客户经理。
甚至,连方小姐,都听到了风声,找上了门。
那天,我正在办公室看文件。方小姐,就踩着她的红色高跟鞋,风风火火地闯了进来。
“秦筝是吧?”她把她的爱马仕包,往我桌上,重重一拍,“我警告你,离司白远一点!他是我的人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