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儿婚礼当天,我被反锁在家。
只因我这个丑八怪妈妈,脸上有一道狰狞的伤疤。
「乖宝,让妈妈看着你出嫁吧,女儿的婚礼怎么能没有妈妈?」
面对我卑微的乞求,她却嗤之以鼻。
转头挽着我丈夫爱而不得的白月光,风光登场。
「妈,你别怨我,你脸上那道疤太吓人,婆家看到会笑话的。」
「白荷阿姨气质好,又漂亮,你哪里比得上她?」
婚礼上,看着白荷穿着本属于我的礼服,挽着我女儿的手,以母亲身份接受祝福。
我摸着脸上为她挡下疯狗而留下的伤疤,忽然笑出了眼泪。
当晚,我扔下签好的离婚协议,头也不回的离开。
站在初冬的寒风里,拨通了那个尘封二十年的号码:
「叔叔,是我,小毓想回家了。」
......
「妈,你后天不许去我的婚礼。」
听见女儿这句话时,我正在替她熨衣服。
闻言手一抖,差点把衣服烫了个洞。
我抬起头,有些茫然地看着她,小心翼翼的问。
「小月,你说什么?」
陆小月皱了皱眉头,似乎对我的反应很不满意。
「我说,你明天别去我的婚礼了,你脸上那道疤丑得要死。明天我婆家那边来的都是体面人,你往那一站,像个怪物一样,我可丢不起这个人!」
疤,脸上那道疤...
我下意识地抬手,指尖颤抖地抚上左边脸颊。
那里有一道狰狞的疤痕,丑陋不堪。
小月六岁那年,在巷口玩的时候,一只脱缰的恶犬咆哮着冲向她。
我想都没想就扑了过去,把吓傻了的她死死护在怀里。
恶犬的利齿撕咬在我的脸上,霎时间血肉模糊。
可当时我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:绝对不能松手,不能让我女儿受伤。
后来,小月安然无恙,我脸上却留下了这道伴随一生的伤疤。
其实女儿当时特别感动,还写了一篇作文歌颂我。
【我的妈妈是英雄,她脸上的伤疤是母爱的勋章。等我长大了,一定要赚很多很多钱,给妈妈治好脸...】
因为字里行间十分动人,老师在全班当做范文朗读。
那篇发黄的作文纸,我至今还收在箱底,视若珍宝。
可现在,这枚爱的勋章,却成了会让她丢人的存在。
我忍住心中的失落,试图压下喉咙间的哽咽,小声说:
「你结婚是大事啊。妈妈怎么能不在场呢?」
我想看着她穿上圣洁的婚纱,想亲手为她整理头饰。
想挽着她的手,把她交到另一个珍爱她的男人手里。
这是每一个母亲,对女儿最美好的期盼。
陆小月却像是听到了什么笑话,冷哼一声:
「有什么不能的?没有你,我还有白荷阿姨啊!」
白荷。
听到这个名字,我心里咯噔一声,又是她。
她是我丈夫陆谦明的白月光。
自从白荷离婚后,就会时不时会出现在我们的生活中。
我知道,陆谦明心里一直有她的位置。
他书桌抽屉的最底层,还藏着一张他们年轻时的合影。
「白荷阿姨气质好,又漂亮,我和爸爸都说好了,就让她替你出席婚礼,我们连衣服都给她买好了!」
她说得眉飞色舞,仿佛在宣布一件多么明智的决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