媒体记者长枪短炮,他们都等着看豪门弃妇如何惨淡收场。
庭审开始,贺臣钧的首席律师,一位姓张的名嘴,率先发难。他列举了林倾(原主)如何不事生产、性格孤僻、无法融入贺家生活,甚至暗示其有精神问题,试图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,且过错方在女方。
言辞犀利,逻辑严密,几乎将林倾钉死在耻辱柱上。
轮到我们发言时,法官看向羿渊:“被告方律师,请陈述。”
羿渊站起身,没有急着反驳对方,而是向法官呈上了一份文件。
“法官阁下,这是我方当事人整理的部分证据,以及……一些法律依据的说明。”
法官接过,翻看,眉头越皱越紧:“羿律师,你这里提到的《秦律》……是什么意思?”
此话一出,满堂皆静。
张律师忍不住嗤笑:“羿律师,你是不是拿错剧本了?这里是二十一世纪的法庭,不是战国片场!”
旁听席传来一阵压抑的笑声。
贺臣钧看着我的眼神,仿佛在看一个笑话。
羿渊不慌不忙,推了推眼镜:“法官阁下,我方并非要求完全依照《秦律》判决。而是认为,在认定某些事实和过错时,可以参考我国古代法律的精神,尤其是关于‘七出三不去’的原则,以及对于‘背信弃义’‘侵占财产’等行为的界定,这有助于更全面地理解本案中我方当事人所遭受的不公。”
他顿了顿,看向贺臣钧,声音陡然提高:“根据《秦律》及古代婚姻法制精神,‘七出’之条包括:无子、淫佚、不事舅姑、口舌、盗窃、妒忌、恶疾。而‘三不去’则是对‘七出’的限制,包括:有所娶无所归、与更三年丧、前贫贱后富贵!”
“我方当事人林倾女士,嫁与贺臣钧先生时,贺先生尚在创业初期,可谓‘前贫贱’。如今贺先生富贵滔天,却以莫须有的理由要求‘出妻’,此乃违背‘三不去’之原则,是为不义!”
整个法庭鸦雀无声。
法官愣住了。
张律师张大了嘴巴。
记者们先是呆滞,随即疯狂按动快门,记录这匪夷所思的一幕。
贺臣钧的脸色第一次变得难看。
羿渊乘胜追击:“此外,贺臣钧先生在与林倾女士婚姻存续期间,与柳芊芊女士过往甚密,证据确凿,此乃‘淫佚’!其母多次公开羞辱林倾女士,而贺先生未曾维护,致使林倾女士身心受创,此乃‘不事舅姑’之反向体现,即大家长未能善待儿媳!贺先生更是擅自转移夫妻共同财产,至其母及其妹名下,此行为,按《秦律》,可视为‘盗窃’家财!”
他每说一条,就向前一步,目光如炬,直射贺臣钧。
“贺臣钧先生!你口口声声说给我当事人自由,但你行的,却是古之休妻弃义、今之转移财产、逼妻净身出户的卑劣行径!你读的是现代商法,做的是现代企业,行的却是连两千年前古人都不齿之为!”
“啪!”我轻轻拍了一下桌面,站起身。
所有人的目光瞬间聚焦在我身上。
我看着脸色铁青的贺臣钧,声音清晰而冰冷,带着千年积威:“贺臣钧,听明白了吗?不是你要休妻,是朕,依据古礼今情,要休了你这个不仁不义、不守夫道的……竖子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