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刚下班回家,累得腰酸背痛。那段时间公司在赶一个大项目,我连着加了两周的班。
周毅拿着一叠文件走过来,说:“语语,签个字。”
我问他是什么。
他说:“买房的材料,银行要的。你签了我明天去办。”
我太累了,看都没看,拿起笔就签了。
“签这儿,这儿,还有这儿。”
他指哪儿我签哪儿。
签了多少页我都不记得了,可能五六页,也可能七八页。
其中一页,就是那张借条。
我没看。
我信他。
我以为我签的都是买房的正规手续。
我没想到,他会让我签一张借条,把我自己的钱“借”给他。
现在回想起来,一切都说得通了。
为什么房本上只写他的名字——因为他们从一开始就打算好了,这房子是他的,不是我们的。
为什么婆婆那么爽快地答应出那2万——因为她知道,只要房本上没有我的名字,我出再多钱也是白搭。
为什么周毅让我签那么多文件——因为他要给自己留一条后路。万一离婚,这张借条就是他的护身符。
原来从一开始,我就是一个冤大头。
68万。
我工作六年的全部积蓄。
在他们眼里,不过是一笔“借款”。
我在咖啡馆坐到天黑。
手机响了好几次,都是婆婆打来的,我没接。
后来周毅也打来了,我还是没接。
他发了一条微信:
“语语,你别闹了。回来好好谈。”
闹?
他居然说我在“闹”?
我攥紧手机,指节发白。
深呼吸。
我告诉自己,现在不是发火的时候。
我得冷静。
我得想办法。
第二天,我没去上班。
我去了银行。
我要查我当年那笔68万转账的记录。
柜员帮我打印了流水。
白纸黑字,清清楚楚:
转账金额:680000.00元
收款人:周毅
转账日期:2019年3月15日
附言:无
我又去打了近五年的还贷记录。
房贷每个月8000,60个月,总共还了48万。
扣款账户:我和周毅的联名账户。
也就是说,这48万房贷,有一半是我的钱。
我算了一笔账:
首付我出了68万。
房贷我出了24万(按一半算)。
加起来,92万。
这套房子,总价160万。
我出了92万。
超过了一半。
可房本上没有我的名字。
婆婆说这钱是我“借”给周毅的。
她还说,房子和我没关系。
我拿着这些材料,去找了律师。
律师姓方,四十来岁,戴着眼镜,看起来很稳重。
我把事情从头到尾说了一遍。
他听完,皱了皱眉。
“借条的事,有点麻烦。”
我的心沉了一下。
“如果那张借条是真的,而且有你的签名,那从法律上来说,这笔钱确实可以被认定为借款。”
“可是我当时不知道我在签什么!”
“我理解。但问题是,你能证明吗?”
我愣住了。
五年前的事,没有录音,没有证人。
周毅让我签字的时候,只有我们两个人在场。
他说是“买房材料”,我信了,签了。
现在想证明我“不知道自己在签借条”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