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 前言
婚礼宣誓时,沈砚舟突然盯着我的宝宝发愣。
“为什么这孩子和我有同样的梅花胎记?”
五年前,他的白月光迷晕我送上他的床。
又设计在订婚夜给他下药,让我“捉奸在床”。
白月光指着我说:“她为了钱什么都做得出来!”
我抱着他的孩子转身离去。
五年后,我重回这座城市。
故意让宝宝在婚礼上揭开领子。
他当着满场宾客撕毁五千万支票:“我只要我的孩子,和她。”
我看着他身后的白月光笑了:“这钱太脏,还是留给这位冒牌货治治脑子吧。”
2 婚礼惊变
正文:金色穹顶洒下的光,亮得有些刺眼。空气都像是浸透了昂贵的香槟酒液,甜腻得让人喉咙发堵。宾客的喧嚣嗡嗡作响,汇成一片毫无意义的背景杂音,在我耳朵里忽远忽近。我的手指,下意识地收紧了。
指尖感受到的,是小星柔软的、带着奶香味的发顶。他就安稳地靠在我怀里,大大的眼睛有些困倦地半眯着,好奇地打量着这个金碧辉煌得与他平日小天地截然不同的陌生世界。
台前,牧师慈和的声音回荡在奢华宴会厅的每个角落:“沈砚舟先生,你是否愿意娶林薇薇女士作为你的妻子……”
新郎沈砚舟,一如既往地挺拔、耀眼,是全场目光理所当然的焦点。他那身纯手工的定制西装,像是将“天之骄子”四个字立体地缝制在布料纹理之中。站在他身边的林薇薇,雪白的头纱垂落,遮不住她脸上那抹经过千万次排练的、恰到好处的羞涩与幸福红晕。
好一幅天造地设的绝美画卷。倘若不是五年前那场风雪里,我才是那个冒死把他从翻倒的跑车里拖出来的女孩;倘若不是他昏过去前,手指冰冷而绝望地攥着我的手,断断续续地说着那句刻进我骨头缝里的“别怕,有我在”。
这句曾支撑我熬过无数绝望时光的话,如今成了最讽刺的注脚。
“无论是顺境或逆境,富贵或贫穷……”
牧师庄严的唱诵继续流淌。我微微垂眸,目光落在小星因靠着我而微微侧向一边的脖颈。
就是现在。
我的手指极其轻微地动了一下,动作轻巧得如同拨开一片花瓣,不着痕迹地挑开了孩子领口处柔软的布料——露出了那枚长在他颈后、靠近后脑发际线边缘的皮肤上,清晰无比、淡粉色的梅花状印记。
胎记。一枚小小的,天生地长在那里的标志。
几乎在同一瞬间,空气凝固了。
牧师的声音戛然而止。
我看到沈砚舟的眼神,原本稳稳落在林薇薇脸上、带着婚礼流程惯有温存的视线,猛地像被什么无形的东西狠狠刺中。那锐利的眸光穿过满堂衣香鬓影,跨越宾客们疑惑张望形成的短暂隔阂,精准而粗暴地投射过来。死死地,钉在我怀里小星的颈后。
时间仿佛被按下了暂停键,巨大的水晶吊灯在死寂中闪烁着过于炫目的光。他挺直的背脊像被重物击中般,极其轻微地震了一下。那张一贯如同精密雕刻艺术品、无懈可击的俊朗面孔上,温文尔雅的假面寸寸龟裂。震惊,难以置信,还有一种被深埋的、被强硬唤醒的尖锐痛楚,在那双深渊般的眸子里疯狂涌动,掀起无声的风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