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
我是一个活在过去的人。
这句话,不是形容,是陈述。我的时间,像一只被摔坏了的老式座钟,指针永远地,停在了十年前的那个盛夏。准确地说,是八月十二日的凌晨两点三十七分。
从那天起,我生命里的日出和日落,便失去了所有的意义。太阳升起,只是为了提醒我,又一个没有她的、漫长而空洞的白昼开始了;太阳落下,也只是为了预告,又一个被思念和噩梦反复凌迟的黑夜,即将降临。
我叫顾泽,今年三十二岁。守着一座书店,也守着一座坟墓。坟墓里,埋葬着一个叫苏晚晴的女孩,以及我全部的、早已死去的青春。
十年前,她离开了我。
不是因为争吵,不是因为厌倦,更不是什么世俗的、可以被原谅的理由。她是被一场突如其来的、猛烈到不容我有任何反应的车祸,从我的生命里,生生地、连根拔除的。
那辆失控的货车,像一头钢铁巨兽,撞碎了我们眼前那辆小小的出租车,也撞碎了我整个世界。我甚至来不及,再多看她一眼,来不及,再说一句“我爱你”,来不及,将她冰冷的手,再握紧一分。
当我从满是玻璃碎片的血泊中醒来时,我只看到她那件被鲜血染红的、我最喜欢的白色连衣裙的一角。然后,整个世界,就只剩下刺耳的警笛声,和一片无边无际的、令人窒息的黑暗。
我活了下来。胸骨断了三根,左腿粉碎性骨折,在医院里躺了整整半年。
可我知道,真正属于我的那一部分,已经永远地,留在了那个凌晨两点三十七分的十字路口。
2
出院后,我做的第一件事,就是取消了那套我们曾共同憧憬过的、位于市中心高层公寓的购房合同。我拿着那笔原本应该用来构筑未来的钱,回到了我们长大的那座、被时光遗忘了的南方小城。
这里的一切,都还停留在我们的记忆里。窄窄的巷子,青色的石板路,空气中弥漫着栀子花和潮湿泥土混合的香气。还有街角那间,我们曾无数次并肩躲雨、分享同一本书的、快要倒闭的旧书店。
我用所有的积蓄,盘下了这家书店。
我将它重新命名为——「晚晴书屋」。
晚晴,苏晚晴。她的名字,像她的人一样,美好,温柔,仿佛包含了这世间所有的晴朗。可她偏偏,永远地,消失在了一个阴雨连绵的黎明。
我成了书店的老板,一个沉默寡言的、终日与故纸堆为伴的怪人。我将我们的过去,像整理那些泛黄的旧书一样,分门别类,小心翼翼地,摆放在这间小小的书屋里,摆放在我那颗早已空荡荡的心里。
书店的后院,有一片不大的空地。我花了一个月的时间,翻土,除草,然后,亲手种下了她生前最喜欢的,那种名为「蓝色妖姬」的玫瑰。
她曾像个小孩子一样,拉着我的手,在花店的橱窗前,指着那忧郁而又灿烂的蓝色花朵,对我说:“阿泽,你看,它多美啊。”
她靠在我的肩上,声音里充满了对未来的幻想:“我们以后的家,一定要有一个很大的院子。院子里,什么都不种,就种满这种蓝色的玫瑰。我要每天早上,一推开窗,就能看到一片蓝色的海洋。然后,你就在花丛里,给我弹吉他,唱歌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