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亲手挖出我的眼,埋我于后花园,却在十年后抱着我的遗物哭到手烂。 我重生归来,披着白月光的脸,他跪地嘶吼:“你终于魂归了!” 可白月光的坟头荒草三尺,而我的墓碑上,刻着“爱妻之墓”。 直到我掀开地窖—— 泡在福尔马林里的,是我被剜出的眼球。 标签写着:“吾妻之眸,永生凝视我。” 我笑了。 这次,换我把他烧成灰,撒进我的坟。
1
我的眼睛还在疼。
不是疼,是空。
两个血窟窿,像被野狗啃过的井,黑得发烫,深得发痒。我躺在泥里,婚纱浸透血水,黏在皮肤上,像第二层皮。雨没下,可我浑身湿透。是泪?是血?是石灰水?分不清。
我听见火盆里纸页燃烧的噼啪声。
“烧了……都烧了……”他的声音温柔得像哄孩子,“替身不配留影。”
我动不了。我的眼眶里插着两根银匙,是他亲手挖的。他说,这样灵魂才不会逃。他说,你这张脸,像她,真像她。
她是谁?
我不记得了。
我只记得,我爱他。爱到骨头里都发软。爱到他说一句“冷”,我就敢把心掏出来垫在他脚下取暖。
可他把我埋进后花园时,还在笑。
“别怕,”他指尖拂过我流血的脸颊,轻得像羽毛,“我只爱你这张像她的脸。”
然后,石灰洒下来。
白得刺眼。
像雪。
像骨灰。
我咽下最后一口气,听见他拨通电话:“处理掉,后花园,新埋的玫瑰底下。”
我死了。
穿书者的系统提示音在我意识消散前响起:【宿主死亡,任务失败,是否重生?】
我咬着血肉模糊的舌根,用尽最后力气在心底嘶吼——是。
再睁眼,我在手术台上。
灯惨白。
刀锋冷。
一个男人俯身,戴着银边镜,左脸一道烧痕从耳根爬到嘴角,像蜈蚣。他手上有缝合线的茧,一针一线,往我脸上缝着什么。
“疼吗?”他问,声音像砂纸磨过铁皮。
我不能说话。嘴被固定。我只能眨眼。
他笑了:“疼就对了。疼,才记得住恨。”
镜片后的眼睛,漆黑如渊。
“你想让他认不出你。”他不是问,是陈述,“可你更想让他——疯魔地爱上你。”
我盯着他。
他俯得更近,呼吸喷在我裸露的颧骨上:“你要的不是复仇。是让他跪在你坟前,烧光自己,只为换你魂归。”
我眨眼。
他满意了,针尖挑起一片皮,精准覆上我脸颊:“那就——别再像她。”
三日后。
我站在顾家别墅外。
红裙如血。
黑纱覆面。
风掀起纱,露出我瓷白的脸,和唇角那道疤——是他当年咬的,现在,成了我的勋章。
门开了。
水晶灯的光砸下来,像刀。
我看见他。
顾承泽。
金丝怀表在胸前晃,猩红领针像血滴。他举着香槟杯,正要说话,目光落在我身上。
手一抖。
酒泼了。
洒在领针上,像血上加血。
他僵住。
脸白得像纸。
然后,他动了。
不是走,是踉跄。
像被什么无形的东西拽着,扑向我。
宾客的谈笑戛然而止。
香槟塔折射着光,像无数把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