男人的声音温润磁性,带着一种令人信服的力量。
可我的视线,却像两把尖刀,穿透了手机屏幕,穿透了那层厚重的油彩,死死地钉在了画中人那双漆黑的瞳孔深处。
那里,有一点比尘埃更细小的蓝色。
像一颗坠入无尽黑洞的星辰。
那是沈修的签名。
他用一颗磨成粉末的青金石,混入颜料,点在他的每一幅得意之作上,一个只有我才知道的秘密。
他没死。
这个认知像一道惊雷,在我脑海里炸开。
他不仅没死,他还算准了我出狱的时间,算准了我会看到这条新闻,用这种极其傲慢、极其残忍的方式,宣告他的回归。
他把我这个他亲手塑造又亲手毁灭的“作品”,重新拖回了他的棋局。
阿诚的微笑依旧得体:“苏小姐,请上车吧,沈先生已经为您安排好了一切。”
我猛地合上盒子,将它塞回阿诚怀里。
“滚。”我只说了一个字。
我没有上那辆通往金丝雀笼的豪车。
我转身,挤上了一辆最破旧、车厢里满是汗味的公交车。
车子晃晃悠悠,载着我穿过繁华的市区,驶向荒芜的郊外。
那片废墟,曾经是沈修的画室,也是我们的家。
七年前那场大火,把它烧得只剩下一片焦黑的残骸,像一具被开膛破肚的巨兽骨架。
我在瓦砾堆里疯狂地刨着,锋利的碎石和玻璃划破了我的手指,我却感觉不到丝毫疼痛。
直到指甲缝里塞满了混着血的黑泥,我才从深处挖出一个被烧得严重变形的小铁盒。
颤抖着打开它。
里面,是我当年偷偷画的一张沈修的素-描。
那是我唯一一次,也是最后一次画他。
画上的男人,眉眼温柔,嘴角噙着淡淡的笑意,正低头看着画外的我。
画的背面,是我用娟秀的字迹写下的三个字:“我的神”。
我从口袋里摸出一个在狱中用半包方便面换来的打火机,“咔哒”一声,点燃了那张画。
橘红色的火苗,从他那双含笑的眼睛开始烧起,一点点吞噬掉那张我曾爱到骨子里、也恨到骨子里的脸。
风一吹,灰烬四散,了无痕迹。
从今天起,那个爱着沈修的苏默,死了。
活下来的,只有一把名为复仇的,刀。
我拿出那部崭新的手机,开机,从SIM卡里调出一个刻在脑子里七年,却从未拨出过的号码。
电话响了三声,那边接了。
一个沙哑、警惕的声音响起:“谁?”
“我,苏默。”
对面陷入了死一般的沉默,只有粗重的呼吸声传来。
我声音平静,听不出一丝波澜。
“我出来了。金老板,想跟你做笔生意。”
02
电话那头的人叫金万年,道上的人都叫他老金,是这座城市灰色地带里,最大的古玩“缝合师”。
说白了,就是做旧、仿制、销赃一条龙的总瓢把子。
我按照他给的地址,七拐八绕,钻进了一条连外卖小哥都得骂娘的后巷。
巷子尽头,“聚宝斋”三个字的牌匾歪歪斜斜,其中一个角还破了,露出里面黑乎乎的棉絮。
牌匾底下,坐着个摇着蒲扇的胖子,正是老金。
他穿着一件洗得发黄的白背心,大裤衩,趿拉着一双人字拖,和传闻中那个呼风唤雨的大佬形象,判若两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