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醒来的时候,正对着天花板上一盏价值百万的水晶吊灯发愣。
大脑里涌入的陌生记忆让我花了整整五分钟才搞清状况——我,林小满,一个美食博主,穿进了一本叫《总裁的契约娇妻》的虐文里,成了同名女配。
原著里,林小满是个贪慕虚荣的女人,用尽手段嫁给商业巨头陆景深,却在婚后被冷落三年,最后因试图陷害白月光女主,被陆景深送进监狱,结局凄惨。
而现在,我正躺在这段悲剧婚姻的起点——新婚之夜的婚床上。
“醒了?”
低沉的声音从门口传来。我猛地坐起身,看见一个穿着黑色丝质睡袍的男人靠在门边。昏黄灯光勾勒出他棱角分明的侧脸,鼻梁高挺,薄唇紧抿,一双深邃的眼眸里没有任何温度。
这就是这本书的男主,我的契约老公——陆景深。
按照剧情,他会扔给我一份契约,规定三年婚姻期间我必须安分守己,不得以陆太太名义做任何事,不得干涉他的生活,最重要的是——不得爱上他。
而我应该哭着求他不要这样,然后被他冷漠地推开。
“既然醒了,把这个签了。”陆景深果然走到床边,将一份文件扔到我面前:“三年后离婚,你会得到五千万补偿。在此期间,遵守上面的条款。”
我低头看去,《婚姻契约协议》几个大字格外醒目。翻到具体条款时,我的目光定格在第六条:“禁止在任何公开场合暴饮暴食,不得以陆太太名义参加美食相关活动,避免有损陆氏集团形象。”
这什么鬼条款?
1.
原著里有这一条吗?我努力回忆,隐约记得原主似乎因为一次宴会上吃相不雅被媒体拍到,成了圈内笑话,陆景深觉得丢脸,后来才加了这条限制。
但现在的我——前世可是靠吃为生的美食博主啊!
“有意见?”陆景深见我迟迟不动,声音更冷了几分。
我肚子突然“咕——”地叫了一声,在寂静的卧室里格外清晰。
陆景深的眉头皱了起来。
我尴尬地捂住肚子:“那个……能先吃点东西吗?从早上到现在我只喝了半杯香槟……”
按照原著,婚礼当天原主为了穿婚纱好看,整整饿了两天。而我这具身体显然继承了这一“优良传统”,胃里空得能听见回音。
陆景深盯着我看了三秒,突然转身:“楼下餐厅有吃的。签完字下来。”
他离开后,我抓起那份契约快速浏览。果然,除了那条奇葩的“禁食条款”,其他内容和原著差不多——新婚三年,互不干涉,期满离婚,各取所需。
我拿起笔,毫不犹豫地签下了名字。
既然穿来了,与其走原主的老路,不如换个活法。五千万啊,三年后拿到钱,我就能开自己的餐厅,吃遍全世界美食,何必在这儿跟一个冰山总裁纠缠?
签完字,我迫不及待地下楼找吃的。
陆家别墅大得离谱,我走了好一会儿才找到餐厅。长条餐桌上摆着冷掉的三明治和沙拉,显然是佣人准备的夜宵。
我咬了一口三明治,差点吐出来——面包干硬,里面的火腿咸得发苦,生菜蔫巴巴的。这真的是亿万富豪家的食物?
“夫人,不合胃口吗?”一个中年女佣走过来,语气礼貌却疏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