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换上了最不起眼的衣服,脸上涂了锅底灰,续起了胡茬,整个人看起来就像个落魄的流浪汉。
晚上,我回到那间小屋,就着昏黄的灯光,将白天收集到的所有信息,都写在一个小本子上。
一张关系网,正在我笔下慢慢铺开。
绑架秦舒的,是那个被我端掉的毒窝头子“蝎子”的弟弟,“野狗”。
“蝎子”被枪决了,但“野狗”带着一部分核心手下逃了出来。他们不敢再碰毒品生意,就转行做起了敲诈勒索的脏活。
他们是亡命之徒,手里有人命,反侦察能力极强,公安几次围剿都让他们给溜了。
我必须比他们更有耐心。
我像一个最老练的猎人,静静地蛰伏着,等待着猎物露出破绽的那一刻。
这天,我正在一个地下赌场里,假装赌红了眼的赌徒,耳朵却捕捉着周围的一切信息。
“听说了吗?野狗哥最近又搞了笔大买卖!”邻桌一个喝得醉醺醺的黄毛,正对着同伴吹嘘。
“什么买卖?”
“嘿嘿,这个不能说。不过啊,野狗哥说了,这次的货,比上次那个娘们儿还带劲!”
我的心脏猛地一缩。
那个娘们儿……他们说的是秦舒。
我放在桌下的手,死死地攥成了拳头,指甲深深地陷进掌心,那块旧日的烫伤疤痕传来阵痛,才让我勉强维持住了表面的平静。
我将最后几个钢镚推出去,装作输光了的样子,骂骂咧咧地起身,踉踉跄跄地撞到了那个黄毛身上。
“他妈的,没长眼啊!”黄毛一把推开我。
我顺势倒在地上,口袋里的一张照片“不经意”地掉了出来。
那是秦舒的照片,是她笑得最甜的一张。
“哟,这小妞长得不错啊。”黄毛的同伴捡起照片,眼睛都看直了。
“还给我!”我扑上去,一把抢回照片,宝贝似的揣进怀里,嘴里还含糊不清地念叨着,“媳妇儿……我的媳妇儿……”
黄毛和同伴对视一眼,露出了然的淫笑。
“原来是个情种,可惜啊,媳妇儿跟人跑了吧?”
我趴在地上,装作伤心欲绝的样子,嚎啕大哭。
他们嗤笑着,骂了我几句“废物”,便勾肩搭背地走了。
我从地上爬起来,拍了拍身上的灰,眼神瞬间恢复了清明。
鱼儿,上钩了。
我知道,像“野狗”这种多疑的人,绝不会轻易相信任何一个主动凑上去的人。
我只能用这种方式,让他们主动来找我。
一个因为老婆被抢而输光一切,整日买醉的废物,是最没有威胁,也最容易被控制的。
果然,不出三天。
两个男人在我租住的小屋门口堵住了我。
其中一个,赫然就是赌场里的那个黄毛。
“兄弟,想不想把你媳妇儿找回来?”黄毛拍了拍我的脸,笑得不怀好意。
我抬起一双布满红血丝的眼睛,警惕地看着他们。
“你们是谁?”
“我们是谁不重要,重要的是,我们能帮你。”另一个人开口了,他的左边眉骨上有一道狰狞的刀疤,看起来像是这伙人的小头目。
刀疤脸。这个记忆锚点,我记住了。
“我们老大,最欣赏你这样的情种。”刀疤脸丢给我一沓钱,“跟我们混,有钱花,有肉吃。等你混出头了,什么样的女人没有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