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嫁给了京城第一病秧子,镇北侯府的小侯爷沈清晏。
一为冲喜,二为黄金。
人人都道我命苦,年纪轻轻就要守活寡。
我却每日烧香拜佛,盼他早登极乐。
毕竟,沈家答应我了,只要我安分守己,等他咽气,我就能带着一整箱黄金远走高飞。
成婚三个月,我连他的衣角都没碰过。
某日他咳血昏迷,府医束手无策,我正盘算着怎么把金子偷运出府。
他却忽然睁眼,攥住我的手腕,气息微弱地问:
「夫人,这是要去哪?」
1
我跪在当铺冰冷的青石砖上,将怀中最后一支金钗递了出去。
「老板,您再给掌掌眼,这可是我娘的遗物,上好的和田玉……」
「去去去,破烂玩意儿,值不了几个钱。」
柜台后的男人一脸鄙夷,将金钗扔回给我。
我望着滚落在地的金钗,心也跟着沉到了底。
这时,一双黑靴停在我面前,一个沉稳的声音响起。
「林家姑娘?」
我抬头,是一个面容严肃的中年管家。
「镇北侯府想请姑娘去当三个月的少夫人,为我们家小侯爷冲喜。」
「事成之后,黄金百两,分文不少。」
我愣住了。
镇北侯府的小侯爷沈清晏,京城闻名的药罐子,据说已经卧床不起,命不久矣。
而我,不过是戴罪的前朝礼部侍郎之女,家道中落,连饭都吃不上了。
这简直是天上掉馅饼。
不,是掉金子。
「我愿意!」
我生怕他反悔,一口答应。
管家满意地点点头,眼神却瞥向当铺门口。
一个穿着绫罗绸缎的丫鬟正探头探脑,见我们看过去,慌忙缩了回去。
「那是柳太傅家的丫鬟吧?」管家冷笑一声,「回去告诉你家小姐,我们小侯爷的病,不劳她挂心。这侯府的门,她也别想再进了。」
我瞬间明白了。
沈清晏的前未婚妻,正是当朝太傅的千金柳若兰。
听闻小侯爷病重,柳家立刻上门退了婚。
这是拿我当筏子,打柳家的脸呢。
我不在乎。
黄金百两,别说打脸,就算让我上台唱戏都行。
管家扶起我,将金钗捡起,拍了拍上面的灰,递还给我。
「林姑娘,请吧。」
我将金钗紧紧攥在手心。
「有劳管家。」
2
镇北侯府的马车直接将我拉到了府邸。
没有拜堂,没有宾客,只有一个冷冰冰的红盖头。
管家领着我穿过重重回廊,来到一处偏僻却雅致的院落。
「少夫人,这里是静心阁,以后您就住这儿。」
他递给我一份文书。
「这是婚契,还有一份协议,上面写明了,三个月为期。若是小侯爷……」
他顿了顿。
「若是小侯爷大安,您便是侯府名正言顺的少夫人;若是小侯爷不幸,这百两黄金便是您的谢礼,侯府会对外宣称您暴病而亡,送您出京,从此两不相欠。」
我接过文书,心里的大石头落了地。
「我明白了。」
他点点头,推开了里屋的门。
一股浓重又苦涩的药味扑面而来。
我看到了躺在床上的沈清晏。
他比传闻中还要清瘦,脸色苍白得像纸,嘴唇毫无血色,闭着眼,眉头紧锁,似乎在承受巨大的痛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