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人走后,沈知珩在地上坐了很久。阳光爬上那些素描画,将他的影子拉得很长,像个被世界遗弃的囚徒。
他站起身,踉跄着走向书房。第三排书架果然有瓶威士忌,标签上的年份正是他念叨了很久的那一款。他输入523,保险柜“咔哒”一声弹开,里面没有酒,只有一个红色的笔记本。
是林晚的日记。
他颤抖着手翻开,第一页写着:“今天见到沈知珩了,他好凶,可是...他抽烟的样子,好像我画里的骑士。”
最后一页停留在她出国前一天:“收拾行李的时候,发现他枕头底下有我放的糖,都没动过。也好,他以后不会做噩梦了。”
中间的每一页,都写满了细碎的欢喜和隐秘的委屈。
“他今天夸我做的汤好喝,开心。”
“他手机屏保还是苏清颜,有点难过。”
“医生说情况不太好,不能告诉知珩,他最近很忙。”
“偷偷订了去瑞士的机票,知珩,对不起,要先跑啦。”
沈知珩的眼泪砸在日记本上,晕开了墨迹,像极了林晚画里常有的晕染效果。他突然想起什么,疯了似的冲出家门,开车往城郊的花语农场赶。
五月的农场,向日葵刚刚抽出嫩芽,只有一片绿油油的幼苗。农场主是个憨厚的大叔,看到沈知珩手里的骨灰盒,愣了愣说:“你是林小姐的先生吧?她上周还托我帮她照看这些苗,说等开花了,就带你来看看。”
沈知珩走到那块属于林晚的地前,蹲下身,轻轻将骨灰撒在泥土里。
“林晚,”他的声音哽咽,手指抚过那些嫩绿的幼苗,“你看,它们都长出来了。”
“你说过向日葵跟着太阳走,可我现在才知道,你才是我的太阳啊。”
“对不起...我来晚了。”
风穿过田野,带来青草的气息。沈知珩坐在地上,从日出等到日落,直到暮色将他吞没。
他没有再回那个空荡荡的家,而是在农场附近租了间小木屋。每天给向日葵浇水、施肥,像林晚日记里写的那样,认真地过日子。
他学会了煮她喜欢的粥,虽然还是差点火候;他把那些素描画挂在小木屋的墙上,每天都看很久;他开始学着画画,画得很丑,却固执地坚持着。
秋天的时候,向日葵开了,一大片金黄的花盘朝着太阳,像一片灿烂的海洋。沈知珩坐在花田里,手里拿着那本日记,轻声念着上面的话,仿佛林晚就在身边,笑着听他说话。
有个来写生的小姑娘好奇地问他:“叔叔,你在跟谁说话呀?”
沈知珩抬起头,阳光落在他脸上,他笑了,眼里却有泪光:“在跟一个...很重要的人说,我想她了。”
风吹过花海,发出沙沙的声响,像谁在温柔地回应。
沈知珩知道,林晚不会回来了。
这场迟到的深情,终究只能对着一片向日葵诉说。而那些被辜负的时光,那些没能说出口的爱,都将化作花田里的养分,陪着这些向日葵,一年又一年地,朝着太阳生长。
第一场雪落下时,沈知珩正在给向日葵秸秆裹草绳。
金黄的花盘早已收割,只剩下光秃秃的杆立在田里,覆着层薄薄的雪,像插在白色宣纸上的枯笔。他穿着林晚留下的那件灰色冲锋衣,袖口磨得发亮,手里的草绳缠绕得仔细,仿佛在进行一场郑重的仪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