得知自己是豪门真少爷后。
我求父母「买」下了隔壁遭受家暴的贫苦少女。
她做了我的陪读。
在我被全家人嫌弃不如假少爷的日子里。
只有她说:「凌辛成很好。」
十八岁我同她告白。
她吻了吻我的额头:「我还不配。」
我送钱又送资源,苦等她七年。
却等来她功成名就,母亲为她和假少爷牵红线。
生日宴上,我亲眼看见两人在月下缠绵。
凌远彻问她:「我与凌辛成,谁更好?」
她的答案与我的家人如出一辙:「天上月与地里泥,无法相比。」
那夜我跑出去,车祸身亡。
重活一世,亲情,爱情,我都不想要了。
可他们却后悔了。
我生日宴上的第一支舞,是凌远彻和程晓晓一起跳的。
王淑芳寻了借口将我支开。
回来时,我正巧看见两人如众星捧月般被簇拥在舞池中央,像极了童话里的王子和公主。
我试图靠近,被王淑芳拦住:「别去打扰他们。」
我望着眼前的女人,失望在心底铺开。
起初母亲主动提出要给我办生日宴时,我是高兴的。
那段时间,她频繁地给程晓晓打电话,打探我的喜好。我以为这么多年,我这个儿子,终于开始走进她的心里。
没想到,她不过是在给养子制造亲近程晓晓的机会罢了。
借着给我准备宴会的名头,凌远彻私下与程晓晓一起去保加利亚挑选了最艳丽的玫瑰,又去法国品尝了最醇厚的红酒……
两人关系迅速升温。
见他们在人群中相谈甚欢的模样,王淑芳露出欣慰的笑容。
我心中寒凉一片:「妈,你考虑过我的感受吗?」
她愣住。
我盯着她:「你明知道,我喜欢程晓晓。」
王淑芳皱了皱眉:「可人家不喜欢你啊!
「不如成全了远彻。」
我觉得好笑。
我的晓晓是这个世上最爱我的人。
她十八岁时就发过誓,未来一定要功成名就,然后给我最好的一切。
我相信她。
「谁跟你说她不喜欢我的?凌远彻吗?」我冷冷道。
凌昭昭恰好走过,傲慢地瞥我一眼:
「这还用别人说?你舔了程晓晓这么多年,又送钱又送资源。人家现在出息了,对外只说你是合作伙伴,说白了就是看不上你。
「你最好识趣点儿,别去给我哥捣乱。」
王淑芳轻轻瞪了她一眼:「怎么说话的?他也是你哥。」
随后她拍拍我的手,安抚道:「阿辛,你虽然比不上远彻,但也是我们凌家的大少爷,还愁娶不到老婆吗?妈以后给你介绍更合适的。」
凌昭昭嗤笑一声:「他跟我哥哥差得可不是一星半点,你还是别带他出去丢人现眼了。」
王淑芳不置可否。Ż
我愤怒到了极点:「我差?这都怪谁啊?
「是凌远彻的母亲为了她儿子的美好人生把我换走了。
「他多才多艺,见多识广,是因为我为了吃饱穿暖四处打工的时候,他在练钢琴、学舞蹈,周游世界!」
整整十七年的差距,不是那么容易弥补的。
许是这边的动静太大,周围有人围过来。
父亲正在人群中社交,视线扫过来,脸色阴沉得可怕。
王淑芳迅速拽着我离开了宴会厅,语气不满:「你情绪不好,就不要出去了。
「到厨房帮吴妈准备茶点吧,我记得你喜欢做这些。」
我苦笑一声。
想起自己刚被接回来的时候,迫切地想要家人爱我,所以总想着做些事讨好。
可慢慢地,我终于明白了。
血脉相连,比不过十七年的朝夕相伴。
他们是凌远彻的家人,不是我的。
走廊里有风穿堂而过,炎炎夏日,却意外地让人浑身发冷。
我想程晓晓了。
我想去找她,告诉她,我一刻都不想在这里多待。
可找了一圈,到处都没有她的身影。
寻到后花园,才隐约听到那熟悉的声音。
我鼻子一酸,脚下的步子加快。
男人的声音突兀地响起。
「我与凌辛成,谁更好?」
我下意识藏进角落。
明月高悬,将亭子里的两人照得清晰。Ž
凌远彻双手攀着程晓晓的脖子,眼波流转。
「晓晓,你快说呀。」
程晓晓勾了勾唇,搂住他的腰:「天上月与地里泥,无法相比。」
凌远彻眉眼含笑,低头在她唇角印上一吻。
程晓晓抬手扣住他的后脑,踮脚与怀中人吻得愈发缠绵。
泪水不知何时已经从眼眶里溢出,我觉得自己活得像个笑话。
那夜,我从这里逃走,发生车祸,无人救援。
死亡的过程漫长且痛苦。
我能清晰地感受到血液从身体里流出,视线一点点变得模糊。
手机安静地跌落在一旁,无人寻我,唯有天边的星星为我送行。
人们都说,北斗七星能帮迷途之人找到回家的路。
我小时候常常迷路,可抬头望星,却从来没找到过正确的方向。
现在想来,大抵是我不曾真正拥有过归处。
既没有家,又何来回家的路?
我疲惫地闭上眼,许愿——
不要再有来生。
发现自己重生时,我出奇地愤怒。
上天从来都不愿听听我的愿望。
我将房间里的东西砸得稀巴烂,衣着光鲜的中年男女找到我时,我正坐在一堆破烂里。
他们拧着眉,小心翼翼问:「你是郑辛?」
多么可笑。
我又回到了十七岁,被亲生父母寻回的那一天。
见我没反应,美貌的妇人又问:「家里是出什么事了吗?」
我回过神,站起身淡淡答:「没什么,遭贼了。」
两人环顾四周,低矮潮湿的房子破得漏风,没任何安全系数可言。
脸上均浮上一丝愧色。
我明知故问:「你们找我?」
王淑芳双眼含泪,走过来抱住我:「妈妈终于找到你了!」
同前世一样。
他们告诉我,我是凌家的真少爷,出生时被保姆换走。
半年前,他们发现家里的儿子不是亲生的,几经周折才找到我。
「妈妈带你回家。」王淑芳牵着我往门外走。
数九寒天,她掌心的温度传过来,竟让人觉得浑身刺痛。
我不动声色地挣脱开:「我自己走。」
她看了我一眼,想说什么,被隔壁的动静打断。
不堪入耳的咒骂声,酒瓶摔在地上的碎裂声时不时响起。
我知道,十七岁的程晓晓又在挨打了。
我是三个月前搬到这里的。
养父母不让我继续念书,打算把我到缅北。
我逃走了。
一个城市又一个城市地流浪。
最近才在这个城中村安定下来。
程晓晓以前是富裕人家的孩子,父亲投资失败后,母亲跟人跑了。
她爸把一腔愤恨全发泄在他身上,非打即骂。
我的养父母也常常打我。
大约是同病相怜,我天然地对她生出几分亲近感。
夜里我打工回来,常能见到她站在昏黄的路灯下看书。
有一回我忍不住上前打招呼,她高冷得很,半个眼神都没给我。Ž
我没走,就站在她旁边蹭书看。
她终于开口,语气像个老学究:「你年纪这么小,为何不上学?」
我说起我的故事。她没有表示同情。
只是往后我又在她身边停留时,会问我书上的内容看不看得懂,要不要她教我……
我们渐渐熟悉。
程晓晓是我第一个朋友。
时至今日想起久远的记忆,心脏还是会不受控制地抽痛。
我跟着凌铭和王淑芳从房子里出来。
看见程晓晓被她父亲推出门,浑身是血跌倒在雪地里。
当初的情景同现在一模一样。
上辈子,我问她要不要和我一起走。
得到肯定的答案后,厚着脸皮求爸妈从她那个酒鬼父亲手里买下了她。
这一世。
我再也没朝她多看一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