恋爱第六个月,我男朋友看我的眼神,终于从爱慕变成了嫌恶。
这种眼神我见过太多次了。
在我爸妈脸上,在我从小到大的朋友脸上,在我每一个前男友脸上。
“姜渝,”他甚至不愿再靠近我,隔着桌子说,“我们分手吧,我一看见你就觉得恶心。”
我的诅咒,又生效了。
只要我对谁产生依赖和喜欢,对方就会在一段时间后,毫无理由地开始厌恶我,生理性的那种。
我平静地收拾东西,离开了他的家。
街角新开了一家店,招牌很奇怪,叫“万事屋”,下面一行小字:专解世间非常规烦恼。
我鬼使神差地走了进去。
一个穿着白大褂,长得比我任何一任前男友都帅的男人接待了我。
我把我的情况说了。
他听完,扶了扶金丝眼镜,递给我一张价目表。
“初级诅咒,观察期七天,费用五万。如需破除,价格另议。”
我看着他,试探着,在心里默念了一句。
“我有点喜欢你。”
1.
男人叫迟晏。
他听完我心中那句大逆不道的默念,表情没有丝毫变化。
那双藏在镜片后的桃花眼,依旧是公事公办的清冷。
没有厌恶,没有反感,甚至连一丝情绪波动都欠奉。
我的心跳漏了一拍。
二十年来,第一次。
我的“喜欢”,失效了?
“怎么?觉得贵?”迟晏见我发呆,指尖在桌上轻敲两下。
“不,不贵。”我回过神,立刻扫码转账,“什么时候开始?”
“现在。”
他站起身,个子很高,白大褂穿在他身上,有种禁欲的斯文感。
“为了便于观察,从今天起,你需要搬过来跟我一起住。”
我愣住了。
“住……一起?”
这进展是不是太快了?我妈知道了非得以为我被骗了。
“我的工作性质,要求我24小时贴身观察诅咒的变化,找出规律。”他解释得言简意赅,“当然,你可以拒绝,那五万块就当咨询费。”
我看着他那张脸,再想想过去二十年暗无天日的生活。
别说一起住,他就是要我的命,我也得先掂量掂量,看这命值不值得我为之放弃一个正常的未来。
“我住!”我答得斩钉截铁,“我行李还在前男友楼下,我马上去拿。”
迟晏点了下头,从抽屉里拿出一串钥匙递给我。
“不用,你的房间已经准备好了,缺什么再买。”
我握着那串还有些冰凉的钥匙,感觉像握住了一个虚无缥缈的希望。
迟晏的“万事屋”后面别有洞天。
穿过挂着“闲人免进”珠帘的走廊,是一个极简风的现代住宅。
我的房间在二楼,正对着他的房间。
房间里从床品到洗漱用品一应俱全,全是新的。
我放下包,迟晏也跟了进来,手里拿着一个本子和一支笔。
“从现在开始,记录你每一次‘喜欢’的触发。”
他指了指窗外。
“比如,你看到那只猫,觉得它可爱,这就是一次触发。”
我顺着他的手指看去,邻居家的矮墙上,一只橘猫正揣着手手晒太阳。
是很可爱。
我刚在心里夸了一句,那只橘猫像是被踩了尾巴一样,猛地炸毛,冲我“哈”了一声,扭头就跑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