电话那头的他笑了几声,说:「那以后就养绿萝,我帮你养。」
她早已忘了这段琐碎的对话,忘了自己当时随口一提的喜好。他却不仅记得,还在这样一个寻常的日子里,郑重其事地写了下来,塞在了花盆底下。
六年。这张纸条被他保存了六年。
林默捏着那张单薄的纸片,站在午后的阳台上,看着窗外逐渐西沉的落日,感觉胸口某个地方被一种温暖而酸涩的情绪缓缓填满。团子在她脚边发出轻微的呼噜声,阳光把她的影子拉得很长。
屏幕里那条三天前的消息还静静地躺着,字里行间透着他一贯的风格 —— 永远把细节考虑得周全,连一盆绿萝都记得嘱咐周到。这让她不由自主地想起大学时的一件事。
有次她熬夜赶稿着了凉,第二天直接烧到 39 度。宿舍里都没人,她迷迷糊糊第一个想到的就是陆则。他挂了电话,不到二十分钟就出现在她宿舍楼下,顶着舍管阿姨不赞同的目光,背起她就往两公里外的校医院跑。
她伏在他汗湿的背上,感受着他急促却稳健的心跳,觉得那座桥漫长得仿佛没有尽头。他在病床边守了一夜,隔天一早又拎着保温桶出现,里面是熬得软糯香甜的小米粥,最底下还卧着一个完整的、形状漂亮的荷包蛋。
那时候他就一边看着她喝粥,一边望着窗外说:「以后要是能去看遍世界就好了,把每个地方的风景都拍下来,回来讲给你听。」
他说这话时,眼睛里有着光,是一种对远方毫不掩饰的渴望。她当时只是笑着点头,说「那你可别忘了我」,心里却觉得那是一个很遥远很遥远的梦。
第二章:溯洄・十年
他们认识,何止六年,细细数来,已近十年。
高中同校不同班时,不过是走廊里点头问好的泛泛之交。林默对陆则最深的印象,来源于每次月考后那张贴在教学楼大厅的红色光荣榜。陆则的名字总是雷打不动地出现在理科榜首,照片上的少年穿着白色校服,眉眼清俊,表情略显疏离,是公认的「数学大神」。
运动会上,他跑 1500 米,冲刺时掀起一阵欢呼的浪潮,隔壁班的女生们激动地喊着他的名字。她就隔着涌动的人群,远远地望一眼他冲过终点线后弯腰喘气的背影,觉得那是另一个世界的人 —— 耀眼,但遥远。
真正的熟稔发生在大学。她考去了城南的传媒大学读新闻,他去了城北的理工大学学计算机。一次偶然的老乡会聚餐,有人发现他们来自同一所高中,便笑着打趣:「你们俩高中同校,以后在这儿也算有个照应了。」
陆则这才主动递来微信,他的备注简洁明了:「陆则 - 理工大」。谁也没料到,这隔着半小时地铁车程的距离,非但没有成为阻碍,反而让他们慢慢成了彼此生活中「随叫随到」的存在。
大学四年,是他们友情飞速升华的时期。陆则是不折不扣的理工科学霸,逻辑清晰,代码写得漂亮。林默的电脑蓝屏死机、论文数据分析搞不定、甚至只是软件安装出错,一个电话过去,他总能耐心地远程指导,或者干脆跳上地铁过来帮她搞定,来时常常还不忘带一杯她喜欢的红豆奶茶。
而林默,作为新闻系学生,文笔还不错,心思细腻。陆则参加创业大赛的策划书、项目演示的演讲稿,总会发给她「润色一下」;他熬夜赶项目困顿不堪时,她会带着热奶茶和夜宵突然出现在他的实验室门口,有时还会附上一张手写的「记得吃早饭」的便签,拍照发给他,然后顺手给他订一份外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