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种眼神,我太熟了。
不是感激,是评估。
十分钟后,事情开始失控。
远处地平线出现灰色影子。
一开始是一条线,接着变成点,再变成移动的群。
不是几只,是一整群。
李惠珍还在拍视频,语气轻快:“哇,好壮观。”
我冷声:“上车。”
她愣了一下。
“别拍了,上车!”
张万柱这才意识到不对,往回跑。
可牛肉的血腥味已经散开。
狼群围过来,低吼声贴着车门刮。那声音像砂纸,摩擦在神经上。
车窗外几十双绿眼。
张万柱慌了,手一抖,一块肉掉在脚边。他弯腰去捡,一只狼猛地扑上来。
一声惨叫。
狼牙咬进他小腿。
血瞬间涌出来。
李惠珍尖叫:“恒亮!”
她喊的是他的名字,不是我的。
我打开车门准备下去,用驱赶方式分散狼群。
就在我身体刚探出车门那一刻——
胸口猛地一疼。
李惠珍一脚踹在我身上。
力气很足。
我完全没防备,被踹得往外倒。
她声音发颤,却异常清晰:“恒亮受伤了,需要去医院!你去当诱饵引开狼群,我一会回来接你!”
车门“砰”地关死。
发动机轰鸣。
轮胎卷起草屑。
车子从狼群缝隙里冲出去。
我摔在草地上,后背撞得发麻。
四周,是一圈缓缓逼近的狼。
那一瞬间,我脑子反而异常清醒。
不是慌乱。
不是冲动。
是选择。
她没有犹豫。
她用最直接的方式,把我推出去。
她知道我懂动物,知道我有经验。她甚至知道,我比张万柱更有活下来的概率。
所以,她选我。
风从耳边刮过。
狼群开始压缩距离。
我慢慢站起来,拍掉身上的草屑。
恐惧当然有。
但更重的是冷。
一种从心口往外扩散的寒。
七年婚姻,在这一脚里被踩碎。
我抬头,看见狼王站在外围,体型最大,眼神最沉。
我没有跑。
跑,只会成为猎物。
我把呼吸压低,喉咙发出低频驱赶音。
这是长期训练的技巧,人类听不出区别,但狼听得见威胁意味。
几只狼停住脚步。
我侧身,捡起地上的牛肉,猛地朝远处甩出去,同时发出第二声警示。
狼群被牵引分散。
狼王没有立刻动。
它在观察。
我盯着它,不退。
风很冷,汗却从后背往下淌。
这一刻,我忽然明白一件事。
刚才车里那双眼睛,比狼还狠。
我摸了摸脖子。
记录仪还亮着红点。
从出发那天起,我就习惯全程记录野外行程。不是不信人,是职业习惯。
镜头刚才拍得很清楚。
她踹我的动作,声音,方向,车子离开的轨迹。
全部在里面。
狼王低吼一声。
我再一次发出驱赶音,身体前倾一步。
它退了半步。
我心里一寸寸恢复平衡。
狼是野兽,但有规则。
人呢?
车早已消失在地平线。
风声空荡。
我站在荒原中央,面对一群饥饿的狼。
却第一次觉得,比起它们,我更清楚自己要做什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