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 长安酒暖,纵马少年时
长安的灯,是浸在酒里的。
暮色漫过朱雀大街的檐角,醉仙楼的灯火便泼洒开来,混着米酒的甜糯、烈酒的辛辣,在青石板上淌成暖河。风铃叮当,醉汉的喧笑、歌姬的琵琶,还有少年人不知天高地厚的叫嚷,都在酒气里浮沉。
萧彻爱极了这河。
十七岁的少年,一身洗得发白的旧锦袍——那是兄长留下的,袖口磨出了毛边,他却不肯换。
腰间象牙柄短刀“长风”,母亲的手书已被摩挲得漆色斑驳。
他踩着吱呀作响的楼梯上来,酒保老张已将三只粗瓷碗摆在靠窗桌上:敞口的给萧彻,他饮酒如饮水;带盖的给苏墨,他总爱温着喝;最大那只,是阿蛮的,她嫌寻常碗盏盛不下江湖气。
“今日喝什么?”苏墨刚卷起《史记》,指尖墨香未散。他总坐窗边借光读书,目光却常落在萧彻身上。寒门书生寄居城西破庙,被萧彻强拉来这酒肆“沾烟火气”。
“新丰酒!”萧彻拎坛倾倒,酒液撞击碗沿,溅上手背浑然不觉,“闻闻,带桂花香,比烧春柔。”
苏墨嗅了嗅,摇头:“再柔也是酒。若你父亲知晓……”
“他才不管。”萧彻仰头灌下半碗,酒液滑入衣领,“家书只说‘勤练枪,莫学纨绔’,可没禁酒。”话虽如此,却悄悄将苏墨面前的碗挪近些。
他知道父亲在关山啃冻粮、饮雪水。
那时他便想,去了关山,定要带十坛醉仙楼的陈酿,让父亲尝尝长安的暖。
“阿蛮呢?又惹事了?”苏墨望向楼梯。
话音未落,楼下桌椅翻倒,一声怒喝炸开。
萧彻挑眉,抓起桌边银枪——枪杆裹防滑鲛绡,枪柄“护山河”三字是苏墨所书,朱砂填色,此刻隐隐泛光。
楼梯口,阿蛮正揪着一个锦袍公子的衣领往下拖。
公子发髻散乱,嘴角淌血,随从的棍子被她一脚一个踹飞。
玄色短打,裤脚扎紧,小腿肌肉绷出利落的线条,腰间短刃鲨鱼皮鞘崭新,显然是刚“赢”来的。
“呵,吏部侍郎的公子?”阿蛮眼角上挑,野气逼人,“摸姑娘的手时威风,现在知道疼了?”
公子哆嗦:“我爹……”
“你爹侍郎,我爹岭南镖王——可惜他死了,被马匪杀的。”阿蛮短刃出鞘,寒光点在公子鼻尖,“所以我见不得仗势欺人的东西,见一个,剐一个。”
“阿蛮,别闹出人命。”萧彻的声音不高,却似冰凌坠地。
阿蛮回头,见那银枪,眼睛亮了:“来得正好!他说他枪法天下第一,你替我教训他!”
萧彻走下,枪尖在掌心轻旋,稳稳点地,枪尾一挑,公子便滚倒在地。“滚。”他声音低沉,却带着铁器的冷硬,“再入西市,断腿。”
随从们连滚带爬地逃了。阿蛮解下鲨鱼皮鞘塞来:“喏,装枪,比鲛绡结实。”
萧彻没接:“我爹说,枪是护人的,不是打架的。”
“护人也得先打得过恶狼!”阿蛮夺过酒坛倒满,仰头饮尽,“萧彻,练好你的枪!下次我陪你打校场那群纨绔。他们都说,萧将军的儿子,是个只懂灌酒的草包!”
萧彻指节捏得发白。
那些话,像针扎在耳里。勋贵子弟眼中,他骑射不如英国公之子,文采不及尚书之孙,唯酒量可称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