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给富二代当了十年替身女友,他却娶了像白月光的妹妹。
婚礼那天,我穿着洗得发白的牛仔裤在台下鼓掌。
他讽刺:“终于认清自己不配了?”
后来我消失一个月,他疯了一样全世界找我。
直到停尸房来电:“先生,编号737需要您确认。”
“她左手紧握的婚戒,刻着您和别人的名字。”
……
酒店宴会厅的光晃得人眼睛发疼,水晶吊灯把每一寸奢华都放大到极致。
空气里香槟和甜点的腻香混杂,每个人脸上都挂着恰到好处的、体面的笑。
这里是周屿和孙薇的婚礼。
而我,林晚,周屿整整十年的“女朋友”,穿着一条洗得发白、边缘甚至磨出毛边的牛仔裤,
和一件明显不合身、颜色晦暗的旧T恤,坐在宾客席最不起眼的角落。
我这身打扮,与周围衣香鬓影的世界格格不入,像一张突然泼洒进来的污点,引得路过的人频频侧目,
目光里是毫不掩饰的惊诧、探究,还有一丝不易察觉的轻蔑。
我没理会。
手指死死掐着掌心,用那点尖锐的痛强迫自己维持表面的平静。
台上,司仪正用激动人心的语调讲述着天作之合、佳偶天成。
周屿站在那里,一身剪裁精致的黑色礼服,身姿笔挺。
他微微侧头,看着身边披着圣洁婚纱的孙薇,眼神温柔得能溺死人。
那是我在他身边十年,从未得到过的专注和深情。
孙薇羞赧地笑着,眼角眉梢全是幸福。
她很美,那种不谙世事、被保护得极好的娇柔的美,尤其是侧脸某个角度,像极了某个人。
像极了周屿藏在钱夹最深处那张泛黄照片上的女人。
他的白月光,孙薇的亲姐姐,孙苒。
一个早在多年前就因为意外香消玉殒的女人。
而我,林晚,不过是因为眉眼间有几分似是而非的像,才被他捡回去,当了整整十年聊以慰藉的替身。
十年。
我从十八岁跟到他二十八岁,把我最好的年华,所有的热忱和爱恋,全都耗在了这个男人身上。
结果呢?结果他娶了更像正主的妹妹。
心脏像是被一只冰冷的手攥紧,拧绞,疼得几乎喘不过气。
胃里也在翻搅,昨晚被他一脚踹在胃部的位置还在隐隐作痛。
只因我试图推开他书房的门,提醒他记得喝醒酒汤,却撞破他拿着孙苒的旧照,对着灯光痴痴地看。
他暴怒,觉得我玷污了他的神圣思念。
仪式结束,台下响起潮水般的掌声。
我也抬起手,一下,一下,缓慢地鼓着掌。
掌心通红,却感觉不到一丝温度。
新人敬酒到了我们这一区。
周屿挽着孙薇,一步步走近。
他看到了我,目光落在我寒酸的衣着上,眉头下意识蹙起,那里面是毫不掩饰的嫌恶,仿佛我是什么令人作呕的垃圾。
孙薇也看到了我,她依偎在周屿怀里,声音甜美又无辜:
“屿哥,这位是……?好像没见过呢。”
周屿嗤笑一声,嗓音不大,却足够我们这一圈的人听得清清楚楚,带着十足的轻蔑和嘲讽:
“一个不识趣的旧识。林晚,今天这场合,也是你该来的地方?”
他顿了顿,上下扫视我,像是在评估一件垃圾的最后价值,嘴角勾起一抹残忍的弧度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