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可以了吗?”
听到新婚丈夫的询问,宋星冉耳尖一阵发烫,漂亮幼圆的狐狸眼蒙着一层水汽望向他。
暖色灯光漫过傅廷松那张矜冷俊朗的脸,连男人眼底的暗欲都多了几分柔和。
即便这种时候,他仍带着纡尊降贵的克制,指尖轻缓掠过她的发梢、肩头,耐心十足地进行着前戏……
三个月前,她从没想过会和他这样位高权重的男人有任何交集,甚至结婚,成为他的妻子!
但那天晚上,宋家的私人宴会上,阴差阳错下,她和他有了一夜情缘。
就算是药物的作用下,他靠在墙眼眸泛红,却仍声音嘶哑地问她,“宋小姐,我给你三分钟思考时间,现在离开房间还来得及,去找我的司机……”
可她哪还有什么退路!
亲生父母为了利益,逼着她嫁给合作方油腻猥琐的儿子。
宴会上,他们就在旁边,却视若无睹、充耳不闻,任由那个下头男一个劲地给她灌酒,任由他肆意凌辱她——
“一个寄人篱下的养女,真当自己是宋家大小姐了!”
“宋星冉,你一个教培女老师,下等人,别给脸不要脸,老子看得上你是你的荣幸。”
……
似乎,他们也觉得她这个从事教培行业的亲生女儿上不得台面,不够体面。
其实,她是一名围棋职业棋手,只是在少儿围棋培训机构兼职,可他们一点都不关心,自然那不知道,也不关心。
职业三段,在棋盘上酣战厮杀,在生活中却成了亲生父母的弃女,多可笑。
而她,又怎么会任由他们摆布!
刚准备将喝剩下的半杯酒泼到下头男脸上,傅廷松突然走过来,轻轻拍了拍下头男的肩膀。
“王公子的思想觉悟很有问题。”
“王总,儿子好好教教。”
然后,整个宴会厅突然安静了下来。
她怔怔地看向他。
傅廷松眼眸温和地看向自己,“宋小姐不必勉强。”
于是,众目睽睽之下,他接过她手里半杯酒,一饮而尽,修长的手指蜷了蜷,就那么静静地握着高脚杯。
她的视线看去,男人冷白的手背上泛着淡青色的筋脉,随动作轻轻浮动,腕骨清冽凸起。
突然,他修长手指松了松,高脚杯落在地上,摔得四分五裂。
“还不滚。”
他看向下头男,那双黑眸明明只是不紧不慢地盯着,却莫名觉得沉得吓人,压迫感极强。
一时间,没人敢出声,整个宴会厅只有呼吸的声音。
不知道过了多久,王总突然上来给自己儿子一记大耳光,“畜生,还不给傅部长……”
傅廷松抬手,眉眼淡冷,“这是私人宴会,称呼我傅先生就行。”
王总连忙改口,瞪了一眼自己儿子,“过来,给傅先生道歉!”
而傅廷松站在那里,宛如执掌暗夜的神,语气再淡漠不过,“不是和我道歉,是给宋小姐。”
王家父子神色复杂地看向她,低声赔礼道歉后匆匆离开。
走的时候,下头男眼中有明显的不甘和惶恐。
她找了一个人少的角落,坐下,拿起手机刚准备批改死活题作业,身上突然传来阵阵燥热难耐,才后知后觉地明白过来——那杯酒有问题,她喝了,傅廷松也喝了!
正好看到他去客房休息,她孤注一掷,大胆地赌了一把。
敲开房门,瞥见他泛红的眼底和紧绷的下颌线,瞬间明白他和她一样中了招,便义无反顾地朝他走过去,踮起脚尖吻上他滚烫的唇。
她不想被宋家人摆布,更想自己掌控自己的人生!
眼前这个刚帮过她又手握实权的男人,哪怕不是良药,也比那个下头男强上不止百倍。
意料之外,他竟打横抱起她进了浴室,反锁门,将她放在盥洗台上。
镜面上凝着薄薄水汽,将两人的影子叠在一起。
他的吻来得又急又重,指尖攥着她的腰,力道带着不容置喙的占有,和之前的斯文冷持判若两人。
第二天早上,浑身酸痛让她难以下床。
他坐在床头,让司机送来了药,亲自帮她上药,指尖微凉,动作却还算轻柔,然后留了个手机号码,便沉着脸离开了。
走时大抵和宋家交代过什么,白天竟没人来打扰她,夜里醒来下楼时,桌上还温着热腾腾的夜宵。
……
于是,三个月后的今天,她成了傅太太。
宋星冉出神地望着自己的新婚丈夫,不禁问,“为什么和我结婚?”
听到她的话,傅廷松呼吸一顿,黑眸不似平日沉静。
三个月前的那杯酒,他原本以为是被她和宋家人联合算计,怒火中烧,可她主动吻上来的瞬间,他迟疑了——终究没做柳下惠。
其实,他本可以叫司机送自己去医院的,但她略显青涩的吻,望着他时眼底的决绝,比药物更烈,致命地诱着他,竟让他彻底失控!
低头,在她唇上重重地碾吻了下,“不是傅太太发微信找我负责?”
宋星冉感受着他覆在身上的炙热体温,想起加他微信“逼婚”时的踟躇。
准备好了威胁的话术,却没料到他回了一句:
【好,不办婚礼行吗?】
她秒回:
【行,隐婚最好】
隐婚多好,省得应付宋家人,也不用面对他家人的审视。
如果过不到一起,还能安然抽身。
于是,今天早上,她揣着身份证去市委宣传部找他 —— 这位三十二岁就位高权重的男人!
他竟没多问一句,签字领证、吃了顿两个人的烛光晚餐,再到现在这场面,一切都像一场不真切的梦。
傅廷松声音突然哑了几分,“疼了就说。”
宋星冉 “嗯” 了一声,本能地绷紧身子,长睫窸窸窣窣颤动。
那天晚上,虽然他有所克制,但或许是药物的作用,折腾了大半宿,几乎未歇。
她还真的有点怕疼。
不过一回生二回熟,今晚应该不会那么疼了吧?
傅廷松眸色深浓地白皙手指攥紧床单的模样。
这么怕疼还敢主动招惹他?
他忽然想起,第一次见她还是十年前的女子围棋赛上,他带侄女去参加比赛。
那时候的她还是个小姑娘,穿着汉服,眉眼清丽灵动,俨然一副天之骄女的模样。
因着辈分差,她跟着侄女叫了他一声“小叔叔”。
她似乎已经不记得了……
不记得他了,却敢招惹,找他结婚?